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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在办理驾管业务时提示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暂扣或驾驶员对本人驾驶证违法记录不清楚的,可持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到就近违法处理窗口查询。如果有下列情况到支队秩序科咨询处理:
①驾驶证与他人重号:凭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及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的重号双方已更正后的身份证号码说明,到秩序科处理。
②证号被他人冒用:凭驾驶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支队查实。
③外省违法扣证转送:扣证期满后,凭身份证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支队秩序科领取。
④外省违法扣分转送已满12分,凭驾驶证(证件被扣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身份证)到支队秩序科领取学习通知书,学习合格后消分。
⑤年度不能正常消分: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月份的每年下一个月份自动消分。如果发现分数没有消除,持驾驶证到支队秩序科咨询。
非现场执法流程:
一、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机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罚上。
二、向交通违法处理人员报交通违法车辆号牌、并填写相应法律文书,递交相关证件。
三、持裁决后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到指定银行缴款,并将银行提供的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交由交通违法处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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