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及填写审批表,单位须加盖印章; 2、交验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及复印件、审批表(或货物清单等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客车须提供路线牌或进站证;企业、商场、超市等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科室领导审核; 4、支队分管领导审批; 5、办理(换发)入城通行证; 6、办公室盖章。 备注:1、一般只予换发新证; 2、因生产生活紧急或特殊需要,经支队分管领导批准可予办理入城通行证; 3、换证时间为每星期五下午,因紧急需要可预约办理。 联系电话:2257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