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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全体领导带队连夜调研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
发布人:办公室 2010-07-08 08:29 点击量: 【字号 】【文章纠错】【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6月27日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支队政委王宏面,副支队长吴志伟,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庄金山,支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以溪等支队领导带领支队机关各相关科室领导及鲤城、丰泽大队领导,深入调研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
  当晚,支队领导分成两组,带领相关大队、科室领导及驻泉各新闻媒体记者,连夜走访中心市区各街、路、巷及小区,对市区各条道路夜间停车状况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各主要停车场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实地察看各主要居民小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情况。返回支队后,谢永强副局长兼支队长主持召开了汇总研讨会。会议认为,前一阶段交警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中心市区停车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这项工作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但是,由于规划建设与群众需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市区停车难的问题确实存在,交警部门在规范停车秩序的同时,也要重视解决市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针对市区停车位紧缺、小区停车规划不足、市民占用消防通道和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等现状,结合群众反映的情况,会议研究制定了规范管理与方便群众的措施:一是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政府和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汇报中心市区停车现状及相关建议,争取在政府的重视下,停车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二是鉴于目前中心市区的停车实际,从7月1日起,对内环路以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停车暂不予粘贴违法告知单;对内环路以内的居民小区周边支路,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妨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每晚6∶30至次日7∶30暂时不予粘贴违法告知单,民警贴单时标明的违法时间应准确至分钟;中心市区“五纵四横”主干道坚决实施严格的停车秩序管理,严禁违法停车;凡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路面严禁停放汽车;对违法停放并擅自拆卸车牌以逃避交警部门查处的车辆,要实施拖曳措施。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定期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使市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理解并配合交警的管理与执法工作。四是要对交通整治工作绩效考评作进一步科学调整,引导路面民警在继续强化停车秩序管理的同时,更加重视对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鸣喇叭、摩的载客等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整治,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全面好转。五是要重视管理工作中的科技运用,着手研究开发供执勤民警使用的违法停车现场短信提醒系统,使交警执法更加人性化。六是要在支队指挥中心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关于民警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事实存在的要严肃处理并答复举报人,同时追究大队、中队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
  谢副局长还接受了新闻媒体的现场采访,请各新闻媒体记者配合交警的整治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呼吁群众慎重买车、遵章行车、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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