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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可在交警窗口手机刷卡缴费
发布人:办公室 2010-01-19 08:47 点击量: 【字号 】【文章纠错】【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海都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10-1-19 1:53:00
•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本报讯 从今日起,泉州中心市区各直属交警大队,包括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机动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违法当事人都可通过“便民自助POS缴费机”,只需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即可进行刷卡缴费,且刷卡不收手续费。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仅2009年这一年,全市辖区共发生1829050起交通违法,现已处理1087180起,其中现场执法614163起,非现场执法473017起,至今仍有741870起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交警提醒,违法当事人可通过这一新的便民缴费方式,尽快缴纳罚款。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科技科郭科长介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与指定缴款银行不在同一地点,距离较远,缴款人往往需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指定银行柜台两地跑,往返交通出行和停车极为不便,且指定银行网点较少,常常需要排队等候。
  如今,便民自助POS缴费机解决了以往的难题,当事人可在窗口的便民自助POS缴费机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系统会自动比对并显示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码、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等相关处理信息,信息核对确认后,便可使用任何一种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此外,不论是通过自助POS机刷卡缴费,还是在银行柜台缴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立即实施“实时对账,实时核销违法记录”,随即可办理被锁定的车驾业务。
  据了解,泉州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岗亭、车辆检测站等,都将安装便民自助POS缴费机,并将逐步开通ATM终端、自助终端、互联网、手机等多种渠道的刷卡缴费方式,实现不受地域管辖限制,随时随地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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