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公交警通〔2010〕6号
为缓解泉州中心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避免因车辆左转弯造成的交通冲突及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交通高峰期(每日7:30-8:30,11:00-12:30,14:00-15:30,17:00-20:00,另有标注时间段的按标注执行,未标注时间段的全日禁左)对市区下列路口实施禁止机动车辆左转弯等措施(二轮摩托车除外):
一、东 街: 1.军分区干休所支路口
2.二郎巷口
3.金池路口
4.第一医院大门出口及广灵路口
5.相公巷口
6.县后路口
二、中山北路:泉州影剧院支路口
三、九一 街:1.邮政局及对面支路口
2.悦来酒家入口(17:00-18:30)
3.文化宫路口
四、湖心 街:圣湖路口(17:00-20:00)
五、新华 路:花巷口
六、城 北 路:学府街口(公交车除外)。学府街及对面支路同时禁止机动车辆直行。
本通告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请过往车辆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行驶。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